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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2月8日 星期四

[2011/12/7 大馬星洲日報] 羅志祥舞王的代價

‘我飛來飛去,沒時間跟女生相處,以前都這樣被劈腿’

羅志祥 舞王的代價


被譽為舞王的羅志祥曾是曾被嫌過氣的C咖,他卻以不死鳥的生命力,成為流行指標。

  他說,17年的演藝之路,是一段精彩的‘生命之舞‘:因為跌倒過,他看盡臉色;現在站在巔峰,又享盡風光。
只是休假的時間比人少,被跟拍的次數比人多,連戀愛都不想談了,這應該是成為舞王,必須要付的代價。

  ‘我飛來飛去,沒時間跟女生相處,以前都這樣被劈腿!’身為‘亞洲舞王’,羅志祥有著這樣的感嘆!

  忙,是當紅的羅志祥的生活寫照,可以一早飛回台灣,中午出席記者會,接著錄影,半夜錄影,忙到3年不休不到20天假。

  ‘我以前都這樣被劈腿!一開始跟我說,每一天傳一通訊息就好。最後都和別人走啦,才跟我說‘我要的幸福不是這樣!’他的名字和曾和Makiyo,Selina,李毓芬和安心亞等女星相連,全沒結果,現在他有空,寧可陪家人和朋友玩。

  ‘我現在想要輕鬆的伴,不是還要照顧他的心情,還要因為我很忙而安撫她。’
 
  他不用文字,不用歌曲,而用跳舞來講自己的故事,因舞蹈也無法從他身上抽離,‘如果有人介紹我是‘抒情王子’,然後只唱慢歌,觀眾會翻臉吧!’他搞笑說出和舞蹈的密不可分。

  高中時,他書念得不好,卻愛上跳舞,因此進入演藝圈,卻變成諧星,會不會跳舞,沒人在意,連出個人專輯,都被嘲諷是玩票,‘舞功’幾乎廢了!熬到<精武門>的椅子舞,讓大家眼睛一亮,爲了往上沖,他知道得在舞蹈上獲得更大認同,下足苦工。

  一次次的翻新,他被冠上‘舞王’頭銜,為名副其實,壓力更大,‘因為每次出來,就是要跳到滿分才行。’舞王的‘生命之舞’不好跳,但他還是繼續會繼續跳下去。

  正站在浪頭上的他倒無需顧慮,演藝圈的法則,流言是走紅的附屬品,若沒話題,代表沒人在意,這道理他懂,已會自我調適,‘我得到的東西比別人多,要承受的東西,當然就要比別人重。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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